舒城县南塘春晖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
E************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XQ-******-000770-3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城区,七门堰路南侧、干汊河路西侧、仁峰路北侧、晓天路东侧地块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1-19 17:00:31 |
浏览次数 |
0 |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E************01 |
舒城县南塘春晖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
公开招标 |
22983.958208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4-11-08 18:17:19.0 |
主要修改内容 |
关于“舒城县南塘春晖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疑问回复及变更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舒城县南塘春晖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疑问回复如下:
一、疑问回复
疑问:请问投标函中第五条“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XXXX标准”,质量标准是以投标须知前“附表14”指标要求为准或是以“合同协议书”第三条为准。
回复:投标函中第五条质量标准填写,以投标须知前“附表14”指标要求为准。
合同协议书中第三条是对中标人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奖惩约定。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公告中“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现修改为“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招标文件转换生成时,出现乱码情况,导致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显示表格与其标题不一致,现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工程技术经济要求”章节内容重新上传至答疑澄清文件中,各潜在投标人可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查阅。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答疑澄清中重新上传的“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
特此通知!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变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附件:
关于“舒城县南塘春晖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疑问回复及变更的通知.pdf
附件:
招标文件乱码内容修改.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