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汲东干渠白蚁危害防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2024-0923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汲东干渠白蚁危害防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经济开发区长安路96号(科技企业孵化器)2号楼415室
成交金额:叁拾肆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小写:3472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汲东干渠白蚁危害防治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服务内容包含:挖巢、蚁源区药物灌注、普遍施药、防蚁隔离带等破坏周边白蚁生存环境表面施药等白蚁防治方法; 服务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荣先丙、谢正秀、余学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解放南路恒生阳光城68栋A座1905,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中心
地 址:******街道解放中路天都花园写字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解放南路恒生阳光城68栋A座19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 工
电 话:******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