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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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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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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240005号-1

二、项目名称:******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7幢

成交金额:贰拾壹万捌仟零壹拾陆元整(21801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普通食品抽检任务757批次。

******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所投标包内所分配的抽检任务;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区域、业态的抽样任务及指定项目的检验任务、结果报送及分析工作;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和专项抽检、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供应商应具有食品检验方法研发能力,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食品生产工艺,具备食品相关的科研能力。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供应商必须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针对拟承检任务中的品种,各机构所有的检验参数均获得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中相对应的规定方法的有效检验资质。并按照细则中规定的要求开展抽检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惠晓云、韦曙东吴远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3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3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金安区政务中心3楼302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大厦A座8楼806、8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工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二轮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