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委员会2025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裕安区卫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拟建************保健院)、下辖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等。充分利用云计算、虚拟化、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总体规划上,构建“一个裕安区卫生公共服务平******医院、所有医共体内的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对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省级各项信息平台。 | 2500 | 2025年04月 | 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因裕安区卫生公共服务平台为裕安区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应用系统,为区内相关医疗机构、主管部门等提供相关服务,同时项目服务单位较多,对平台对运行的时效性、稳定性、安全性有极高要求,中小企业无法提供或很难提供服务。如有对此次项目采购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方式质疑。联系人:梁主任,联系电话:0564-******。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委员会
202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