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 | FS******240006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XQ-******-000035-1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长安南路市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3-05 16:56:19 | 浏览次数 | 0 |
******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240006号-1
二、项目名称:******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7幢
成交金额:贰拾贰万壹仟玖佰贰拾元整(2219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一包,抽检任务为经营环节普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专项,共有584批次(含市本级普通食品302批次、市本级食用农产品专项282批次),抽检区域为霍邱县。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2、针对拟承检任务中的品种,各机构所有的检验参数均获得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中相对应的规定方法的有效检验资质。并按照细则中规定的要求开展抽检工作。3、******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所投标包内所分配的抽检任务。4、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区域、业态的抽样任务及指定项目的检验任务、结果报送及分析工作。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和专项抽检、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6、供应商应具有食品检验方法研发能力,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食品生产工艺,具备食品相关的科研能力。7、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六安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管理规定》等规定,如有违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8、******管理局组织的检查和考核。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康圣、朱连胜、刘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收取,收费金额0.1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16楼162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科长 江工
电 话:0564-****** ******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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