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配套项目(项目编号:jaxb-******)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axb-******
******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配套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8万元
6、最高限价:28万元
******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配套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1套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及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硬件供货、安装和调试。30日历天内完成软件部署和系统联调。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等报名材料,获取磋商文件;
3、地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城投大厦7楼;
4、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城投大厦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采购标的多为大型企业制造,中小企业无法提供或很难提供相应产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
符合上述中小企业情形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六安市皋城路9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
2024年10月30日
采购需求(1).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axb-******
******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配套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8万元
6、最高限价:28万元
******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配套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1套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及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硬件供货、安装和调试。30日历天内完成软件部署和系统联调。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等报名材料,获取磋商文件;
3、地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城投大厦7楼;
4、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城投大厦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采购标的多为大型企业制造,中小企业无法提供或很难提供相应产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
符合上述中小企业情形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六安市皋城路9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
2024年10月30日
采购需求(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