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yzb-******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元亨中兽医博物馆配套维护及垃圾清运
******有限公司
******街道
成交金额: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农业大厦9楼911室,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 址:六安市农业大厦9楼911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童
电 话:******
2024年5月30日
标签: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元亨中兽医博物馆配套维护及垃圾清运
******有限公司
******街道
成交金额: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元亨中兽医博物馆配套维护及垃圾清运 服务范围:民路与健康路交口西北侧,丽景苑小区的南侧、六安市元亨中兽医博物馆中不同树木的保存养护、草坪保存养护及垃圾清运等服务。 服务要求:进一步做好六安市元亨中兽医博物馆配套设施维护、垃圾清运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农业大厦9楼911室,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 址:六安市农业大厦9楼911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童
电 话:******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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