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棠店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幸福邻里中心建设和人才孵化中心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JFB******
二、项目名称:叶集区棠店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幸福邻里中心建设和人才孵化中心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金天地商贸城E-N-3号、E-N-4号
成交金额:捌拾玖万壹仟贰佰壹拾肆元捌角壹分(小写:891214.8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叶集区棠店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幸福邻里中心建设和人才孵化中心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改造提升基层党建阵地;法治广场提升建设并增加应急避难功能;建设产业人才孵化中心办公场所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及与之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等。 施工工期:7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明敏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5529)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万荣、杨明华、陈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