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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新增金刚网窗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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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7-22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一、项目编号:ahtf-******h
******保健院新增金刚网窗工程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以北御景龙湖山庄70#1005号
成交金额:256813.1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保健院新增金刚网窗工程
******医院新楼层安装铝合金上下平开金属纱窗,共计1304.22㎡;老楼各楼层安装铝合金推拉金刚网窗,共计123.36㎡,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址:六安市新安大桥以东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
2024年7月22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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