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管理局2024年11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裕安区城区环卫作业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 ******************街道、平桥乡、城南镇、新安镇、高新区(平桥园区),105国道至戚家桥。服务内容:对辖区内进行日常性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同时对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运,确保区域内无积存垃圾,提升辖区环境面貌。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 | 8800 | 2024年12月 |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具体原因如下:根据前期市场调查本项目采购标的供应商多为大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保证充分竞争和供应,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合同一签三年采用1+1+1模式,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如对本次采购项目有疑问,可联系袁所长,联系电话0564-******。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