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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维修资金归集窗口2024年购买劳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维修资金归集窗口2024年购买劳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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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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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维修资金归集窗口2024年购买劳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240007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维修资金归集窗口2024年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湖光路1201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2期2栋6层

成交金额:叁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34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维修资金归集窗口2024年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维修资金归集窗口

服务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维修资金归集收缴、信息比对等工作

服务时间:本次采购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朱小平、吴远慧、高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12.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建设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文汇大厦122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话:******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