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红岭公路康养集群培育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DX-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红岭公路康养集群培育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美自然大厦9楼902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捌万玖仟贰佰柒拾伍元叁角叁分(小写:******.3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红岭公路康养集群培育项目 施工范围: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红岭公路康养集群培育项目位于金寨县花石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提升30家“红岭公路·云上人家”民宿及农家乐周边环境,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项目经理:廉艳丽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2262) |
五、评审专家名单:包永红、何玉环、张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27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79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金寨县花石乡057县道西5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